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科学研究 >科研公告 > 正文

科研公告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撰写注意事项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0-12-02
字号:
+-14
浏览次数:
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合同签署后,合同登记由技术转移办公室代为办理)。

  一、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国际上通称研究与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合同。

  三、技术开发合同撰写注意事项:(重要!!!)

1.合同模版建议按照“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印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同模版撰写,便于办理合同免税;

2.合同中的“技术目标”和“技术内容”要尽可能详细,例如:

1)介绍该研究项目所涉及的药物是几类药、化药还是中药、适应症是什么;

2)详细撰写完成该项目内容和步骤,如:药学部分、药理毒理部分等;

3)细化具体完成该项目工业化生产技术研究;

4)结合开发内容及进度写出每一阶段要进行的任务。
相关科室| 相关医生| 相关文章| 相关视频| 相关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