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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示北京市《短缺药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5 14: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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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北京市《短缺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短缺药品目录调整制定办法(试行)》,现已完成北京市《短缺药品目录》的修订,并在医疗机构采购平台中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目录有质疑的,可将意见用正式公文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中心,同时提交质疑举证资料。
公示时间:2015年1月9日-1月15日。
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427室。
联系电话:63016841。

附件:《短缺药品目录》

短缺药品目录.xls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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