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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作为《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十二项重点人才工程之一,是北京市加强高端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计划从2010年至2020年利用10年时间,突出“人才+团队+领域”导向,培养造就百名科研水平一流,管理能力突出、成果国际前沿、专业贡献重大,能够引领和促进新兴学科与产业关键技术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为“科技北京”建设大局服务,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工程于2012年开始正式启动,经过公开申报、专家咨询评审、网上展示、访谈调研和综合评定等环节,当年有33人入选领军人才。此后该工程每年选拔一次,每次约有30人最终入选。日前2015年度选拔工作已经开始。
该工程的选拔范围为:在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卓越科技作用,符合科技北京建设总体布局和发展需求的,北京市地区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中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不在推荐范围内。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率领的创新团队结构合理、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申报人为海外引进人才的,应已与用人单位签署工作协议并全职工作两年以上。此外,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已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科研水平同行公认,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从事应用开发研究的,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在首都重大科技攻关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在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研发水平同行公认,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建设项目的研发任务。
为科技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丰富的科研经历,较强的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发展领域属于北京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收入不少于4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二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