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康复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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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
“精神病人杀人不偿命吗?”
尊敬的姚大夫:
您好。我是黑龙江的一位患者家属,我姓付,今年60岁。
我儿子在1994年上大学被人冒名顶替后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到现在已经整整二十年时间了。这二十年来整体治疗效果还算满意,期间因为停药病情复发住过4次院。他年轻时候结过一次婚,但因为夫妻生活不协调离婚了,这件事情对他打击非常大,这么多年他一直耿耿于怀,盼望能再找一个“理解他的人”。
去年三月份,他在一次批发货物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姓张的单身女士,俩人聊得非常的投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当他把自己得精神病以及离婚的事情告诉了张之后,张称自己可以接受,他便认为这正是他要找的“理解他的人”,决定与她结婚,并且开始偷偷减药,为以后的生活做准备。可是事情并没有这么顺利,当女方父母知道我儿子得精神分裂症的事情后万般阻挠,并且恶语相加,骂我儿子“精神病,精神病还想结婚,不要脸的东西……”曾经受到婚姻打击的儿子听到这些话之后火冒三丈,直接拿起烟灰缸朝女方父亲的头上摔下去,顿时头破血流。儿子打完之后嘴里生气的念叨“对,我是精神病,精神病杀人不偿命……”
后来因为打人的事情,我儿子跟张女士的感情也告一段落。经过那些事情之后,儿子病情似乎波动了,目光凶神恶煞的,脾气也变得异常暴躁,特别容易跟人起冲突。光去年冬天就跟人打了三次架,每次都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因为大家知道他有病,都不敢惹他,也不跟他计较。如果再这样下去,我真担心他把别人打出个三长两短。每次我劝他的时候,他总是三心二意的说“我是精神病,杀人不偿命”!
姚大夫,我该怎么办?求求你帮帮我,再这样下去我真担心出事啊!
付先生
付先生:
您好。您在信里边提到,儿子去年冬天就与他人三次打架,而且每次都将对方打得鼻青脸肿,不知道您有没有与儿子认真的谈论过这些事情,他为什么打别人,当时是怎么想的。您说儿子恋爱后开始偷偷减药,那么现在他还有没有吃药,到底是精神病复发了控制不住脾气,还是别的原因?
“精神病患者杀人不偿命”,这完全是片面的!精神病人在涉及犯罪的问题上,法庭首先需要界定他的“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对所实施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辨认能力以及控制其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就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的能力。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对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作了明确规定,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无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活动健全的人作案,或者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见,只有当精神疾病患者出现违法行为是由于精神症状导致其不能正确认识客观事物、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该患者所实施的危害行为才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且上述行为能力的判断是需要有专门的法定程序进行鉴定的。所以,您儿子经常挂在嘴上的“精神病人杀人不偿命”是片面的!
针对您儿子的情况您可以从下面几方面去努力:
1、询问儿子最近的服药情况,警惕有没有因为停药导致疾病复发,情绪不稳,出现冲动行为。精神疾病因为病程特点,有的患者需要长期服药,这是维持治疗最根本的方法,一定要耐心向他讲解服药的必要性以及不服药带来的影响。如果真的因为停药了导致疾病复发,就应该抓紧带他就医。
2、给儿子必要的鼓励支持。您儿子发病20年,期间只复发过四次,平常能靠自己双手维持生计,而且还谈了恋爱,说明他以往恢复得非常不错!如果最近的情绪波动、行为冲动与恋爱的失败有关,家人应该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情感上的支持,帮助他从情绪的低谷中走出来,重新建立信心和生活的希望。
3、与儿子认认真真的谈论一次,告诫他并不是所有精神病人都“杀人不犯法”,像他目前这种状况,如果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一样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且,如果确实是因为病情波动导致的冲动,您作为监护人,也是负有照料和送其就医的义务的。
最后请代我向您儿子问好,快过年了,让他注意休息,不要过度劳累。我代表全体编辑部人员向您全家拜年,祝新年快乐,阖家欢乐。
文炳龙 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