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2024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现将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1、具体报名通知请参考卫健委相关网页:
http://www.bjwsrc.cn/content/2023/tzxx/8271.html
http://www.bjwsrc.cn/content/2023/tzxx/8275.html
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311/1001407.shtml
2、注意事项:
1)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及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人员,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2)报名申报表信息需与所提交相关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3)个人在选择考试专业时,原则上应当与现工作岗位一致,方可用来申请晋升职称;如参加与本岗位工作不符的专业考试,需提交科室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方可报名,但不能用来晋升职称;
4)申报表中“报考信息”一栏“现有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已取得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按照资格证信息填写;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按照医学部聘任的中初级职称信息及时间填写,具体可通过院内个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http://172.29.200.156/(账号:工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查询”,点开本人姓名可查看详细信息);
5)申报表中“工作情况”一栏,单位所属为“中央”,单位性质为“医疗卫生”,从事本专业年限原则上以在六院工作年限为准,调入人员如填写来院前工作时间,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入职时已提交人员无需重复提交);
6)根据卫健委通知要求,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提供由科室及职能处室签字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明确在本岗位工作时间已满两年(指的是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已满24个月);
7)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人员(缺考、违纪人员除外)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核验确定所提交信息与上一年度一致,系统会进行自动确认,并提示“您已完成报名确认,请等待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请勿重复提交纸版材料!
(二)材料初审
1、时间:因海淀区卫健委给中国体育彩票安排的单位统一现场确认时间是12月8日,因此请最晚于12月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全部纸版材料。选择“海淀考点”以外的其他考点人员,及12月8日以后网上报名人员,无法通过单位进行统一现场确认,请自行前往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2、地点:护理人员的纸版报名材料请统一交至护理部;其他人员的纸版报名材料请交至人事处。
3、需要提交的纸版材料:
1)报名申报表;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页;
3)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无资格证的老师由人事处统一开具职称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5)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6)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
8)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提供在本岗位工作满两年证明(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满24个月)(按附件3模板填写);
9)报名汇总表(附件2),只提交电子版。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2月8日,由人事处负责统一进行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原医学部外语、专业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依然有效;
2、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者,不代表可以直接获得相应职称,仍需按照医学部职称条例要求参加晋升。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82802832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1、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报名汇总表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满2年证明